多次遭牢狱迫害 北京高建明控告元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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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北京大兴区45岁的法轮功学员高建明二次被劳教迫害,并被非法判刑三年,在看守所、劳教所、监狱遭受了种种非人折磨,至今身上还有被针扎的孔。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“有案必立,有诉必理”后,高建明控告元凶江泽民。

被控告人江泽民在任时,于1999年7月20日滥用国家权力,凌驾于法律之上悍然发起了对法轮功信众的迫害,在其“名誉上搞臭、肉体上消灭”、“打死白打死、打死算自杀”的指令下,令众多的执法人员利令智昏的参与迫害,导致近1亿人受到打压及不同程度的迫害,造成现在社会道德急速下滑,社会秩序混乱,经济下滑,尤其是司法系统的混乱黑暗。

高建明说:“我被四次抄家,四次拘留,后判刑三年,两次劳教。非法滞留洗脑班一次。所有这些年他们对我的一次次迫害,对我的家人及亲戚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。家人及父母一次一次的担心受怕,其中的苦楚是难以想象的。”

下面是高建明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分事实:

我于1995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,由于我以前修炼过多种气功,所以当我第一次看到《转法轮》这本书时,我便被其简明而深奥的法理所折服,从而认真炼法轮功,很快我从小得的每年都犯的扁桃体炎及偏头疼病都好了,身心健康,遇事能忍,不再为名利所困,一天到晚高高兴兴的。在首钢工作期间,遇到向灾区捐款时,不再迟疑犹豫,向国家的希望工程捐款2000多元。在工作岗位不吃请,不拿要,认真的按规定验收相关工程改造项目。

可以说因为修炼给我身心带来巨大的好的变化。那么多人学炼法轮功修心向善已经给国家带来安定祥和。这是有目共睹的。然而1999年7月20日,江泽民滥用手中权力迫害法轮功,对法轮功创始人栽赃、陷害和人身攻击,达到一种无法用正常思维想象的地步。首钢第二炼钢厂开污蔑法轮功的表态会,大家全都举拳头表态,第二天就上了中央电视台新闻。我看到后问带大家宣誓的宣传科长:您了解法轮功吗?他说就是做做样子。江泽民利用公检法司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抄家、抓捕、拘留、判刑、劳教、酷刑,并将对法轮功的打压与工资、奖金及公职联系挂钩。 毒打、劳教所迫害 2000年10月份,我到北京天安门广场炼功,武警叫来天安门警察,把我推上警车,然后在车上用脚踹我的胸部,车上有一个警察一边看着我、一边将打火机点着烧我的手,我将手拿开,后被劫持到北京天安门分局,中午,我被首钢公安处接回到首钢北钢公司,威胁我,逼迫我辞职,因此从2000年10月我就没了工作。

2001年1月17日我在大兴区枣园超市被大兴清源派出所劫持,晚上家中被抄,当天晚上非法关押到大兴区大洼看守所,大兴公安分局来人非法提审我,有一个恶警狠狠的抽我两个耳光,然后两个恶警扑向我,全身上下大打了一通,头发都被揪掉不少,旁边一个领头的警察说:我就不信,给他上电刑……打我的两个人累的直喘气,才停下来。

一个月后我被非法劳教一年, 在北京团河劳教所调遣处受到非人的对待,可以说这儿就是人间地狱,冬天最冷的天,从早上就开始在外面罚站,到处是一片电棍之声和人的惨叫声、歇斯底里喊号声!包括我在内,入所时念所规声音小点,马上电棍已经就电上了。我经历了高强度的劳动及高强度的练队和一天的挨冻。从早上5:30到晚上10点收工,然后背不上来所规的继续站到12点睡觉。两个月后,我被转到北京团河劳教所。在北京团河劳教所,强制看诽谤大法的录像,不转化的就强制坐在太阳下或不让出来强制管理。更多的迫害都在暗处。

又二次绑架、折磨

2004年2月27日晚,北京海淀区四季青乡田村派出所警察来到大兴区枣园小区46#-1-102我的住处,冒充社区人员说我是不是丢自行车,后来我出去后,他们绑架了我并到我家乱翻,当天晚上将我非法关到四季青乡田村派出所,将我铐在一个铁椅子上,第二天将我关到北京清河海淀看守所。我不承认对我的所有讯问,就开始绝食,过了一个多星期,血压达到40/60,看守所将我戴上手铐脚镣,关到海淀999急救中心,将我的脚砸上铆钉式脚镣,扣押在床上,要强行灌我食,周围的人有爱滋病患者及吸毒者。每天下床一次,然后再用铁锁锁在床上。一个月后我被取保候审。

2005年2月28日,在看朋友的路上,被大兴区公安绑架,被非法关到大兴区看守所,在此期间,我绝食抗议,被他们强制野蛮灌食。有一个叫“张狱警”的,戴假发,此人阴险,给我戴上最小的背铐,双手背后面,黑白天铐着,别人说一般5-6天就得放开,否则就伤胳膊。但他给我戴了10多天,每天我用肩顶墙以减少难受的感觉,那种感觉非言语可描述。每天睡觉无法脱衣,有一天晚上值班的人说:他5分钟一醒,是的,我一会躺向一边,一会就必须躺向另一侧,否则双手无法过血。

2005年4月6日,我被非法关押到北京第一看守所。在两个月时间里,我绝食两个月,每天遭灌食,我说我之所以这样的行为,是为了抵制对我的不公,与你们个人没有关系。他们不听,想办法折磨我,让我吃饭。第一次灌,一下插到肺里面。当流食被推进肺里时,我一下跳了起来,两眼发黑,双耳一片轰响,光说话,就是说不出来,给他们也吓坏了。经过一下午时间,才将肺里面的食物咳出来,在鬼门关走了一圈回来了(大法弟子好多就是这样灌死的)。 后来在灌食中,两个年轻医生,在王所长的授意下,对我大打出手,用塑料袋套我的头,用手卡我的脖子,猛扇我的耳光,将我吐出的食物又倒在盆中重新给我灌进胃中,在我剧烈向外吐痰时,他们才松开手。在回去的路上,看到监控室的人都在看着我,王所长就在里面坐镇。看到这样,我就更加坚持绝食。第二天,他们气急败坏,有一个医生阴着脸,将我铐上手铐后,从脚到肩到大腿,挨排的用针扎我。我问他为什么,他说是看我的肢体反应。我说我知道疼,他不听,就继续扎。后来,我回到监管室,里面都是杀人嫌犯,看到我被折腾得这样很是气愤,我说我留下血衣做证据,他们劝我说没用,后来,沾了血迹的衣服也没带出来。现在我的身上留有针孔,有血点,可以看出来。2个月后,又将我关到海淀看守所。 非法判刑三年 2005年8月5日,检察院非法起诉我-“京海检经诉字(2005)第687号起诉书”,后来我看到的判决书(2005)海法刑初字第2174号判决书上说依法公开审理此案,依法组成合议厅。但是当我到海淀法院时,根本没有看到我家人,北京市中经律师事务所律师指定辩护人周银坤辩护,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陈雷出庭支持公诉(前期一名检察院人员让我放弃修炼法轮大法,我说不行,他说那就没办法。),这充分说明有关执法人员在江泽民一意孤行打压法轮功的指挥下,不按法律办事,在跟着迫害法轮功。没几天他们直接将判决书送到看守所,非法判刑三年,我拒不签字,看守所就代签。后来我又起诉到北京一中院,他们维持原判。

2005年底,我被非法关押到天津茶淀监狱,刚开始就给我关到一间小黑屋中,曾经有人曝光12分监区有小黑屋,陈俊当大家的面说,就是小黑屋,没有别的屋子。有两个犯人管我,当天晚上就让我睡上一个放在地上的床板上。犯人非常蛮横,回为监控探头在看着他们如何值班包夹我,两个包夹叫我坐好,大声的斥责我,而且上厕所时,路过其他的关押大法弟子的屋子时,不许向里面看,不许说话,不论我上厕所急不急,必须等厕所里面没人时我才可以去。

整个12分监区气氛紧张,对我造成很大的压力。而且也长时间坐小塑料小凳子。干什么事都得打报告。12分监区的指导员陈俊,让犯人包夹我,让我坐小凳子在一米见方的区域中,威胁我不许告诉接见的家人。当我将这里的情况告诉家人时,家人向上反映,陈俊派人来责问我,问我认识什么领导,还说让我坐更低的小凳子不管我腰疼不疼。并且让包夹人员平时威胁我,反复让我看诬蔑法轮功的光碟。我不放弃信仰,一些警察就骂人,还说就是迫害你怎么啦!由于我不放弃信仰,天天让两个人看着我,在大厅的一间计算机室屋里(小黑屋在关着其他大法弟子),警察也不时的到这屋中对我冷言冷语,有段时间天天到楼下9分监区强制洗脑让我放弃信仰法轮功,每天有专门的警察负责看着我,从早上6点到晚上10点,一起床两个包夹就带我走,直到晚上10点才可以回到睡觉的床上。

第二次劳教迫害

2012年2月29日两会期间。北京天坛派出所警察到我家,不听劝阻破门而入,给我家人造成严重心理伤害,孩子正在中考前备考复习,他们将我的妻子也带走。我问他们为什么带我走,有什么事,是不是在两会期间你们在完成你们的抓人指标,他们不置可否,最后将我送到东城看守所非法拘留。

2012年3月30日将我判劳教2年半。京劳审字(2012)第563号,一进北京新安劳教所。警察强迫法轮功学员必须认罪,放弃信仰, 不认罪就是抗拒,并且认罪成为制度写进劳教相关手册中。恶警田禹给我叫到一间屋内黑着脸说:现在是让你自己转,到时你不转化行吗,不转也得转,不断的威胁我。

我刚到那儿,就被强制坐小凳子-儿童塑料椅,只许坐前面的部分,腰要直,双眼平视,手扶膝盖,双膝靠拢夹紧,长期不让动一下,不许腰碰椅背,不时的有恶狠狠的包夹人员用手去量,和椅背要有一拳距离。双腿不许岔开,必须夹紧。这样时间一长,我的腰非常疼,而且随时间加长,为了屁股不疼,自己就坐在椅子前面一点,是为了减少与椅子面的接触,以缓解疼痛。很快屁股就磨破,由于长期压迫不过血,椅子面又有小的圆形凸起,所以我的屁股已经火辣辣的,没过多长时间就起黑皮,并且长久的不掉,屁股接触面非常疼。从早上6:00起床就开始坐一直要到晚上11:00多,睡觉时脸不许冲向墙里,只允许对向一侧。

白天也不允许所有的法轮功学员说一点话,否则就大声的斥责,气氛极其压抑,没有人有笑脸。在洗澡时我看到所有的法轮功学员的屁股上都是有两块黑印,70多岁的一样有,都是坐小椅子坐的。由于我及家人进行行政复议,认为对我的劳动教养是违法的,新安劳教所二大队几个警察干扰、阻挠我行政复议,我和家人坚持行政复议,他们气的够呛,上上下下对我高压态度及语言讽刺,接见更是监听我,不许说里面的情况。

2013年劳教制度取消了,这个新安劳教所终于解体了,我于2013年7月8日回到家中,在回家的前三天,我又被转到610洗脑班,在北京大兴团河地区。这三天,国保大队及片警都来到这儿,不断说让我不炼了,两个穿黑T恤衫的协警24小时跟着我。综治办主任及街道综治办都来了。610主任马春元让我信别的东西,劳教所也来人,向我施加压力。最后在7月8日我被家人接回!

直接迫害我的单位、人员违法犯罪行为是江泽民一手造成的,江泽民祸国殃民。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,绳之于法。希望公检法司人员抓住这个机会还法律以公正,给受到迫害的大法弟子以正确的对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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